05 May 2005

但求一死

  记得以前在大学念书的时候,参加了一个佛学讲座,主讲人是经常走入监狱辅导死囚的开照法师。记得当时向法师提了一个问题:“师父,要怎样才能走入监狱?”开照法师听了,跟我开了一个玩笑。他说:“哎呀,要走进监狱非常容易,不过,要走出来就很难了!”当时,全场哄堂。我为自己居然提出那么愚蠢的问题而感到羞愧不已。

  没想到多年后,因为记者的这个特殊身分,我终于有机会在不行差踏错的情况下,两度成功的走入监狱,采访即将上吊的死囚,了解到死囚在步上告别人生的绞台前,面对怎样的心理挣扎。五个接受我访问的死囚都不外是因为杀人、收藏军火和贩毒而被判死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一名上诉失败的死囚居然等上13年还未行刑,他在狱中接受了佛法,悔不当初。

  他告诉我,十多年来,看着白发苍苍的双亲为了帮他摆脱死罪,奔走于上诉庭、联邦法院、宽赦局等,受尽煎熬,尝尽人情冷暖。每当知道双亲在外受了委屈,他的心就绞痛。痛,是因为狱中的他根本无法分担家人所受的苦;痛,也是因为自己没能好好孝顺父母。

 我曾问他:“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他直接告诉我,要嘛就宽恕他,让他出去重新做人,好好孝敬父母;要嘛就让他快点上吊。“我的一个朋友,败诉后居然等了17年还未上吊,我们真的很痛苦。”他不断告诉我,他不怕死,他最怕的是单独被囚禁在一间9乘13尺大的死囚牢里,天天面对冷冷的四面墙,完全与外界隔绝。生存的条件一寸寸被蚕食。死囚向刽子手道谢我永远忘不了,为死囚执行正法的“刽子手”告诉我,大部分死囚在步上刑场时,都会向他道谢。或许,死亡对他们来说,象征了自由与解脱。

  我是记者,我不断提醒自己要做中立的报道,不要加入个人情感。不过,那一刻……当我听到这名死囚“但求一死”的卑微诉求时,我的心,真的遭到很大震撼!我想,死囚也是人,政府成立监狱的目的,原本就是要对违反法律的人进行再教育、再改造,希望他们改过自新,将来重新踏入社会做个好人。对于犯下大错的死囚,法律可以对他们判个死罪,不过,死囚被判死刑后的那一天开始,就已被社会遗忘。他们被判死罪后在狱中服刑十多年来,面对怎样的困境,没有人有知道;他们在狱中接触宗教辅导,痛改前非,真心忏悔,外间的人根本看不见。

  为什么这样呢?因为我们的社会有很多人,从死囚被裁决的那一天起,为他们冠上“永远的社会败类”这个罪名,要他們受千夫所指而不得超生。这是非常叫人感到遗憾的事。不过,如果你反过来问我:死刑真的那么残忍吗?我会说:不是的!为什么呢?因为真正的残忍是外间看不到的,媒体又不能公开报道的。

  譬如,我不只一次要求加影监狱总监公布从过去到现在,被吊死的死囚总人数和他们的种族分化。总监告诉我:“不行,这是官方机密,不能报道。”就譬如,“刽子手”告诉我,死囚牢在星期五可以执行两轮正法,凌晨5点到6点,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最多可吊死6个人。不过,媒体从来不会在第二天报道刚被吊死的死囚名单和他们的犯罪背景,更不用说他们的遗愿了!

  如此一来,我们不是让“坏人杀好人,好人再杀坏人”的恶性循环再继续下去吗?我们不是想通过死刑来降低犯罪率吗?那为何我们的法律要如此保守不透明?刻意让应该被看见的,继续被掩盖;让应该被知道的,继续不公开,进而鼓励社会出现更多法官和警察来定对错,确保犯大错的死囚永远没有机会要求重来?

  不管您怎么想,我真的情愿难逃一死的死囚最终被斩首示众,或不是很文明的在一个公开的地方,被民众拋掷石头至死,说不定类似公开的残忍被目睹后,反倒对社会起阻吓作用,让人们不敢以身试法!这么一来,死囚肯定死得更有价值,人民知道真相的权利也不会被剥夺!当然,我更希望那个“求死不得”的死囚现在已经如愿!

04 May 2005

二次灾难

  去年1226空前大海啸,却使得南亚十一国海啸罹难者总数跟着窜升至二十多万人。斯里兰卡全国沿海各地都未能幸免,为了检视该过灾后三个月来的重建工作进度,我去了斯里兰卡,进行6天的采访,并直击汉班托塔,该国受灾最严重的城镇之一,到各帐篷区去实地勘察灾后情势。

  回国前一晚, 我在该国卡首都科伦坡的酒店过一夜,由于在汉班托塔时,几乎每一餐都吃当地咖喱饭, 我突然很想吃热腾腾的金旦汤面。结果,在市区的整条街上, 我们去了好几家餐馆询问,可却得来这样的回应:“我们不卖金旦汤面”。

  我心想:“这怎么可能?” 结果我们再走了一段路,到街边一印度杂货店买了两包方便面, 心想可能是语言不同, 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要求。 看到方便面后,他们一定“开窍”。可是,事情并没那么简单,接下来碰到的餐馆都拒绝了我们的要求,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印度餐馆愿意帮我们煮金蛋面后。我的摄影师居然在厨房当起了督工,一步步教当地人如何煮方便面。

  过后,捧出来的汤面更是“艳惊四座”。那个瓷碗洗脸盘般大,引来其他顾客异样的眼光。我红着脸硬吞下半生不熟的汤面后,心情非常难过。
要吃一包方便面,竟然面对这么多波折,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很疑惑。当我们一大箱一大箱把所谓“最方便的”的方便面送到海啸受灾国时,是否有考虑到当地人的真正需求和文化背景?过去由于甚少介入国际救灾行动,所以对国际上目前的人道援助作法并不了解,各团体出发点良善且具有强烈的使命感不容置疑,但是做法上却不但不能对于灾民产生实际的帮助,反而对受灾国政府造成混乱和困扰。消耗当地原本已经很有限的资源。

  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和摄影记者在一个“专人”的牵引下,顺利进入当地政府的物资仓库拍摄时,看到的景象。偌大的仓库里,堆满了来自世界各地国际救援团体所运来的种种物资。我随手打开一个物资箱,发现里头有饼干,麦片,米粉,咖啡包,campbell 灌装汤,甚至是果酱等,如果真要有效分类,仓库负责人就必须看懂英文,华语和马来文标签。否则,对于林林总总的物资集中于一个箱子内,分类都出现问题了,怎么还能发放出去?仓库工友也承认,物资种类太多,清点耗用太多人力,导致物资发放不出。

  因此,当我在酒店翻阅当地的旧报纸时,发现斯里兰卡主要报刊《岛报》以头条新闻报导,ARAYAMPATHI 县政府挖了一个五英尺深的大坑,埋葬了大批的救援物资时,内心更是百感交集。这样的负面报导在在暴露了当地政府的无能。
但是,国际赈灾团体真的不用自我反省吗?

  灾后的重建需要大量的资源和人力, 这是长期的工作。 但是, 救灾的热潮几个月就完全消退, 灾民的漫长寒冬则遥遥无止境。国际赈灾经验不足,语言不通,物资缺乏统一, 协调不周等各种复杂的因素形成“二次灾难”, 让灾区更加悲惨。世界卫生组织的网站上就有列明四种不应该捐的物资, 分别是食物,衣服, 血液和“不请自来的义工”,因为从历史经验中这些都是“二次灾难”的元凶。

  可是啊, 我们总喜欢以我们自己的方式来救人, 管他什么国际赈灾的共同做法和规范。我买十箱方便面,你买一打头痛丸肚痛散。另外,受灾户一定有女人,善解的张三李四也争着来报效一罗里的卫生棉。 我们谈到助人, 只求自己快乐,管他二次灾难,文化隔阂,语言障碍。。。反正我们只要发送爱心,受难者是不是真正受惠还是其次。

02 May 2005

化思念为行动

 5月14号是2005年国际爱滋病烛光纪念日。我受吉隆坡爱滋支援服务社的邀请,出席爱滋病患的闭门分享会。

  整个场面尽管严肃,却非常感人。其中一对男女病患来自不同的家庭, 一个受丈夫传播而感染艾滋病, 另一个则是因为公用针筒而感染爱滋病。女病患看见丈夫去世后,绝望得割脉自杀,要让原本纯洁的性灵得到救赎。当时瘦得只有29公斤的她,被送进一家关怀中心去休养。

  中心里另一个男病患同时患有肺病,自己刚好也是最弱的时候,但他却对心生怜悯,无微不至照顾女病患,在一旁鼓励她,要她活起来。女病患重生后,轮到男病患病危,服药后出现种种副作用, 生命垂危时,女病患也不曾离开。

  “丈夫死后,我对爱情没有期待, 他的鼓励与支持, 给我力量。” 女病患颤抖的声音, 隐藏着她对于美好人生的追求和渴望。台下的我已热泪盈眶。谁说患上世纪绝症的艾滋病患就不能再追求爱情或婚姻?谁说他们就失去了爱人和被爱的能力?
很多时候时候我们有一个错误的观念, 认为患上艾滋病等于“等死”, 其实并不然。 靠着药物和适当的照顾,一些病患甚至可以活上十几年。 这些病患跟普通人没有两样, 他们依然要工作, 要生活。 但是, 我们社会上的人们却不让他们跟其他人有平等的工作和社险保障的权利。

  一个病患曾说:“患上糖尿病的病患可以买意外保单,可是我们爱滋病患却不被接受,我觉得这是社会对我们的偏见。”可不是吗?谁说爱滋病患走上街就一定会被车撞死?谁又能保证癌症或其他传染病病患肯定不会比爱滋病患早死?

  RUMAH SOLELAH-国内唯一一间收容爱滋病妇女和孩子的中心总干事LILI 不久前告诉我,当中心的病童到了适读年龄, 她把孩子送到宗教学校去上课,谁知孩子意外流血时,学校老师却怕得半死,不敢靠近病童。大人对艾滋病的无知可见一斑。

  “这些老师应该被教育。” LILI 遗憾的说。我发现, 社会人士臆想恐惧, 盲目的歧视和道德判断才是让这些病患绝望或选择放弃生活的主因。我反对任何藐视人性尊严, 扭曲个人意志的制度。今天我们谈人权, 就要有公平而完善的制度去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不管这个人拥有什么宗教或健康背景。当一个法律只能加强一方的权利, 而忽略了一些弱势族群的基本需要, 那么这个制度只是确保强者更强的手段和工具。因此,要减低爱滋病患的伤害, 就必须从一份感同深受的关怀开始。

  如果这些爱滋病童无法得到同等的照顾,如果媒体工作者也只能“季节性”报道爱滋病课题,如果还有人建议把爱滋病患隔离到一个小岛去,这只能让爱滋病患者的伤害加深,反映出主流社会的迂腐以及整体教育的失败。

  因此,每年的国际爱滋病纪念日,除了点燃蜡烛到湖边去为离世的爱滋病患默哀外,我们真的要“化思念为具体的行动”,深入了解尚活着的病患和家庭,究竟需要怎样的援助?怎么让爱滋病患的遗孤,也能在不受到任何歧视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01 May 2005

心中一把尺

  大学毕业那年,我到泰北一个叫做‘回鹏’的少数民族村去当了一个月的义务老师。在当地台湾人开办的一中学的布告栏上,我仔细阅读当地中学生的得奖作文。我记得作文比赛的题目是”我的父亲”。

  一篇荣获第二名的作品深深感动了我。那位同学写着:“父亲临死前叫我做个好人,不要吸毒,不要盗取别人的思想…” 后来,我认识了那位优秀青年。 他是老师口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问他:“什幺叫不盗取别人的思想?” 他害羞的以不是很标准的华语解释道:“就是要诚实,要尊重别人,不要欺骗……”

  后来的后来,他顺利申请到身份证,来到槟城韩江中学念书,我和几个朋友共同负担他的学费,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孩子将来不论做什幺,一定不会变坏,因为他父亲临终的叮咛,已经成了他做人处世时心中的那把尺。

  去年九月,为了让筹备中的新节目 《寻找天使》 赶快成型,我写了一首歌,并邀请本地一著名唱片制作人谱曲。这名制作人亲自上我们电视台,了解节目要求,甚至观看了还不曾公开播放的节目片断。一个多星期后,他交货了。曲写得很好,由他旗下女歌手演绎这首歌,我们都很满意。

  上星期五,我们再度接洽这位制作人,告诉他《寻找天使》就要启播,希望他开始为我们制作主题曲。后来我们才发现原来他已经制作了一首歌卖给另一家私人公司。 歌名刚好也叫《寻找天使》。浏览了那歌词,我们惊讶的发现好多词都是源自于我们的原作。不同的是,他旗下的女歌手名正言顺的成为作曲和填词人。这样的“巧合”,让我觉得非常遗憾,我心想,他心中那把良心的尺究竟在哪里? 后来我摇了个电话找他,直接表达心中的遗憾与不满,而他给的理由是他联络不上我们,以为我们不要那首歌了,他甚至还辩护说:“词曲已经不一样了” …… 我说:“你不尊重原创概念,你背负了我们对你的信任!我们真的很遗憾。” 尽管这名制作人最后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包括引进该私人公司赞助我们的节目等等,但是,我已经质疑他心中的那把良心之尺。

  从那一刻起,这名制作人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荡然无存。我也开始不断思考何谓专业道德守则。我觉得专业道德或操守规范涉及的层面纵使太广,但是都离不开最根本的“尊重人格尊严” 。而只有通过社会意识层面上树立人本意识、诚信观念等等,尊重人格尊严才能蔚然成风。

  从事新闻工作40年的史丹福大学传播学系教授吴惠连曾说:“传媒最高的道德责任,是让自己的专业,能够有尊严的活下去。”因此,当我们的专业被侵犯时,我们就要发言,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和根本志气。

  我非常明白唱片的销量和道德准则最大的制约力量,来自广大市场。热爱本地创作的朋友如果晓得专业行为准则是建立在尊重原创概念、不盗取别人的知识产权,那幺,让我们一起杯葛那些操守沦丧的唱片制作公司,只有这样,商业伦理和道德操守才会有根本的保证!不然,我们真的不如一个当时只接受初中教育,却已经明了什幺叫做“不盗取别人思想”的山上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