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号是2005年国际爱滋病烛光纪念日。我受吉隆坡爱滋支援服务社的邀请,出席爱滋病患的闭门分享会。
整个场面尽管严肃,却非常感人。其中一对男女病患来自不同的家庭, 一个受丈夫传播而感染艾滋病, 另一个则是因为公用针筒而感染爱滋病。女病患看见丈夫去世后,绝望得割脉自杀,要让原本纯洁的性灵得到救赎。当时瘦得只有29公斤的她,被送进一家关怀中心去休养。
中心里另一个男病患同时患有肺病,自己刚好也是最弱的时候,但他却对心生怜悯,无微不至照顾女病患,在一旁鼓励她,要她活起来。女病患重生后,轮到男病患病危,服药后出现种种副作用, 生命垂危时,女病患也不曾离开。
“丈夫死后,我对爱情没有期待, 他的鼓励与支持, 给我力量。” 女病患颤抖的声音, 隐藏着她对于美好人生的追求和渴望。台下的我已热泪盈眶。谁说患上世纪绝症的艾滋病患就不能再追求爱情或婚姻?谁说他们就失去了爱人和被爱的能力?
很多时候时候我们有一个错误的观念, 认为患上艾滋病等于“等死”, 其实并不然。 靠着药物和适当的照顾,一些病患甚至可以活上十几年。 这些病患跟普通人没有两样, 他们依然要工作, 要生活。 但是, 我们社会上的人们却不让他们跟其他人有平等的工作和社险保障的权利。
一个病患曾说:“患上糖尿病的病患可以买意外保单,可是我们爱滋病患却不被接受,我觉得这是社会对我们的偏见。”可不是吗?谁说爱滋病患走上街就一定会被车撞死?谁又能保证癌症或其他传染病病患肯定不会比爱滋病患早死?
RUMAH SOLELAH-国内唯一一间收容爱滋病妇女和孩子的中心总干事LILI 不久前告诉我,当中心的病童到了适读年龄, 她把孩子送到宗教学校去上课,谁知孩子意外流血时,学校老师却怕得半死,不敢靠近病童。大人对艾滋病的无知可见一斑。
“这些老师应该被教育。” LILI 遗憾的说。我发现, 社会人士臆想恐惧, 盲目的歧视和道德判断才是让这些病患绝望或选择放弃生活的主因。我反对任何藐视人性尊严, 扭曲个人意志的制度。今天我们谈人权, 就要有公平而完善的制度去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不管这个人拥有什么宗教或健康背景。当一个法律只能加强一方的权利, 而忽略了一些弱势族群的基本需要, 那么这个制度只是确保强者更强的手段和工具。因此,要减低爱滋病患的伤害, 就必须从一份感同深受的关怀开始。
如果这些爱滋病童无法得到同等的照顾,如果媒体工作者也只能“季节性”报道爱滋病课题,如果还有人建议把爱滋病患隔离到一个小岛去,这只能让爱滋病患者的伤害加深,反映出主流社会的迂腐以及整体教育的失败。
因此,每年的国际爱滋病纪念日,除了点燃蜡烛到湖边去为离世的爱滋病患默哀外,我们真的要“化思念为具体的行动”,深入了解尚活着的病患和家庭,究竟需要怎样的援助?怎么让爱滋病患的遗孤,也能在不受到任何歧视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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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一篇感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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