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两周回来,上班第一天同事就问我:“如果你是一个战地记者,代表你的国家去敌国采访新闻,而后发现不利于祖国的情报,但是这个情报对捍卫世界公众知情权很重要,你会效忠于谁?”
记者也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也可能是一个政党财团控制的媒体机构的员工,或者还可能与此同时有自己的其他兼职,涉及商业投资,那他/她也可能是一个老板。
当一个真相的揭露,可能危害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伤害到媒体机构的利益,或者威胁到记者本身的私利时,到底这个第一手情报应该发放给谁?报导应不应该求真求实?国家政党财团媒体机构和个人,哪一个应该获得记者效忠的优先考量?
如果记者严守公民责任,捍卫老板的利益,谁会得利?谁会受到伤害?在处理任何一个关乎人民权益,捍卫人民的发言权、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等天赋的基本人权的新闻时,编辑如何自强自主?报道如何客观公正?媒体机构如何确保他们的评论报道确实中肯而可信赖、确保最后呈现出来的真相,确实是真相?
“记者该效忠于谁?”我在这里公开这个问题,向媒体界前辈讨教,更希望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各位部落客的讨论。
20 comments:
我想那就该看看你所效忠的报馆的立场吧!
如他站在黑处,你也在黑处。
如他站在百处,你也会是在同样的点。
我想,就如一位记者想在报章发表言论,并没所谓的“自由言论”吧?以为那也许经过某些人的过目,才可下版。
很多东西,也是所谓点到极点就足够了,真实或不真实,往往每人都希望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是真的,但是否他可以接受那事实,那也是个问题。
因为有时候的事实而造成困乱,那又是该或不该呢?
有时候,假象或许是假的,但却可让人拥有更坚强的生活价值,那又何妨说不呢?
记者当然要效忠于各自的国家,不然国家怎样才能打赢仗?你认为呢?
我始终认为,在自由的当时,也要有法律的束缚。
公众知情权真的能为将来带来更好的发展吗?
有些我们认为正确的事情,当落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角度的时候,往往得到的效果并非正确的。
就像你们目前面对星洲的封杀,你是记者也是主播,你更知道真相,更了解你们公司的处境,你难道会不理公司的利益,像猷荃所提议的,公然发文告或在部落格谈不满和星洲搞对抗?
效忠自己服务的报馆和媒体机构,是记者的职责,不是吗?
在生命中,
我们可以选择以坚持一种信念来挺腰直立;我们也可以选择寻求千百种理由来卑躬曲膝。
究竟,您要选择以哪一种态度来安身立命呢?
在我實習期間﹐講師對學弟學妹說﹕“即使你去到外國﹐你都是馬來西亞人”。他的意思我都明白。
效忠国家是每个公民都应尽的职分,但是如果效忠国家需要违背自己的良心,需要掩盖真相,你过得自己那一关吗?
事实上,战争报道有许多值得深入谈论的争议点。比如媒体可以公开死者的照片吗?死者家属的悲痛可以被追踪报道吗?记者可否可从敌军那方作报道?记者在战地采访线上的行动范围,是否需屈服于国家军队的限制?当国家的利益和新闻专业出现冲突,而这个冲突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人命伤亡时,记者该如何作考量?
把敌军情报首先上达祖国的军事情报单位,尽了一个良好公民的职责,如果出卖的可能是新闻的公正客观以及敌国成千上万百姓的性命,到底记者应该作何取舍?如果报道战争的悲惨、生灵涂炭的真相会挫了国家军队锐气,引起舆论反弹,可能导致国家打败仗,记者应该效忠于谁?
有人认为,任何的战争报导,都是巩固国家战略,确保国家打赢仗的手段。记者应该和国家军队成为同一个队伍(one team), 报道对自己国家有利的新闻, 这样才能维护她/他国家的公共安宁,保护其祖国军人的性命。
但是,打赢一场仗的目标不只是为维护公共安宁而已,它还包括捍卫国家道德尊严,对军事策略负起责任,确保敌人彻底毁灭,宣传政见,侵占别人领土和资源,扩大帝国主义、新殖民地主义等。
在许许多多复杂的因素和议程的主导下,新闻处理的自我审查,经常导致开战的决定,被逼强硬“卖”给了平民百姓。
结果,媒体被操纵,真相被扭曲,伤亡的具体数目被掩盖、战地人民的悲苦刻意被淡化,军人的暴行、军事策略的失误与争论简化成正反之间的冲突和对抗,只为达到“打赢仗”的终极目标。
记者到底该不分敌我、公正揭露真相呢?还是选择性报道真相,以协助自己国家打赢?记者在战地报道真相,应该对政客、媒体老板、或普罗大众负责?
From CNN today, a reporter from Iraq was murdered...
Prior to the incident,she was interviewed and openly tld the world that her duty is to report the truth, and she doesn't care if eventually being killed...
she's dead and she's 34.....
to be or not to be....there's no right or wrong answer. It's just a matter of choice that makes a difference.
罗素(William Howard Russell, 1820-1907),《泰晤士报》记者, 新闻史上第一位战地特派员,在报道克里米亚战争时,就看到军中的外科医生和合格的护士严重不足,甚至连包紮伤口的绷带等物品都不够。军医院的环境污秽、卫生防疫系统瘫痪。受伤和病重的英军几乎只能等死,一批批地英国军队在前线死于战伤、霍乱和伤寒。。。。。
当罗素挣扎着不懂应不应该报道这个惨不忍睹的真相时,质报典范的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 总编辑 John Thaddeus Delane就告诉他说:
“continue as you have done, to tell the truth and as much of it as you can, and leave such comment as may be dangerous to us, who are out of danger.”
John Thaddeus Delane认为,媒体的首要天职,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取得当下事件最正确的情报,藉由揭露消息,让它即刻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媒体是靠“揭露真相”为生!所以媒体人应该效忠于阅听人,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事实,协助他们做最终选择。
但是,今时今日,我们却看见不同的媒体机构典当专业、扭曲真相,把这个服务的社会贡献当私有财来把玩,用最廉宜、速成和不诚实的手段,来博取最大量人民的支持,被报道的只是被过滤、北当权派政治选择后愿意吐露出来的真相。
这也解释了媒体任何对战争支持率的调查的荒诞与诡异。
如果一场战争的发动得到人民的支持,那人民也就会为他们的支持所可能面临的后果负责。所以,在战争期间,人民更有权知道战争的进展,或至少看见他们支持战争的代价,看看死伤者究竟是敌军,还是他们自己的骨肉。
即使最后人民不愿承担支持战争的责任,我们也很难辩护说,人民有权 “不看见残酷真相”,因为那是推进国家民主政治的最基本要素。
新闻的审查、政治承诺、爱国义务以及每日采访新闻的各种法律现实的局限,都会影响真相的呈现。
那记者到底应该效忠于谁?是他所亲眼目睹那血淋淋的真相?是他所服务的、可能因为知道真相后而心痛的大众? 还是为求和平,希望他报喜不报忧的政治家?所谓公众“知的权利”又在哪里?
记者拥有多重的身份,
除了记者之外,他还随着不同的环境,
出现身份的转换和重叠。
在国家底下记者是名公民;
在媒体企业里记者是名员工;
在家里记者是名爸爸或妈妈;
在投资场上记者还可能是名老板。
在职场上,记者受到公众赋予了特权:
可进出国会,专访高官平民等等。
记者也受公众的委托,
成为行政,立法和司法外另一个独立的权力,
从而监督三权是否分立,
权势者或机构有否滥权舞弊。
简言之,记者扮演 “watchdog” 的角色,以“揭露真相”,“效忠公民”为天职,
而被套上这个封号--“无冕皇帝”。
媒体业有别于一般的行业和专业,
为了让记者完成“揭露真相”的使命,
公民社会不让记者受法律和专业团体的规范,
反之使记者享有自由采访权,
让阅听人在足够的资讯下做出明智的判断。
在我国,记者在恶法的驯服下,
变成了“不会抓老鼠的猫”,
更可悲的是,
沦为服务政客商家的跟班,
成了媒体机构的摇钱树,
谋求个人私利的工具。
记者遗忘了最初来自于公民的召唤,
遗忘了最初揭露真相的使命。
记者,应效忠于谁?
我国没有战地记者,
不需到战场去问这个问题,
也许利益当头时,
也是扪心自问的时候—
“你有否愧对于公民吗?”
我是一个国家观念很淡薄的人。
今天我是一个马来西亚华人,我不否定我可能有朝一日我会变成新加坡华人澳洲华人还是美国华人。所以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不是一个难题。
我认为一个好的伊拉克人绝对比一个坏的马来西亚人可爱;一个犯法的华人绝对比无辜的日本人该死。
我信仰人权,我尊崇法律。
我更觉得生命可贵。
所以,我首先将先效忠自己,确保自己不管采取什么行动都不会危及自己的生命;然后再审视自己万一需要丢饭碗的话是否还有后路可退,如果这两个都没有冲突的话,当然我会选择正义。
但是如果选择正义将代表着我可能危及生命,或在生计上从此走上绝路的话,那么我会不以自己身份去传达这个讯息,交由别的没有冲突、不会为自己造成麻烦的媒体去公开消息(反正如果真的是具有争议性的新闻的的话,只要是没有利益冲突者肯定就会抢着去报道)。
我达到了拯救公义的目的,又不需要殉职。
我是一个记者。
这是一连串关于信仰的问题,所以以下讨论没有对和错的成分,也没有更好和更不好的比较。
战争与和平是一个很大的题目。看到版主一连串的文章,似乎都把所有问题都纠缠在一起来谈论,里面涉及个人对战争的看法、传媒报道的伦理道德等,有点乱,所以还不如把它们都分开,一个一个来。我觉得有一个重点是记者在反问自己“如果新闻报道和国家利益起冲突时你如何取舍”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必须先厘清并且持有立场的。
第一, 什么是国家利益?这场战争所捍卫的所谓国家利益是否是你所认同的?你能够容忍自己的国家为了什么样的自身利益,展开到什么程度的战争?最基本的一个问题,你是否接受战争?
所谓的国家利益从来都是当权者自己定义的,有时战争仅仅是政治人物为了转移国民不满内政的视线而故意制造出来的,有的则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野心为了扩张而引发的,真正因为外敌攻克必须捍卫国土的国家,向来反而都是their side of story难以在国际上被听闻到、被漠视的弱小国家。国际政治诡谲多变、复杂难明,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记者,我们更应该自问,我们捍卫的究竟是真正国家的利益,还是少数当权者的利益?你又认为为了这点国家利益,你可以接受人命牺牲到什么程度?
所以到头来你反而要问自己的是,你究竟相信些什么,你又坚持些什么。如果你相信的和想要坚持的事情,在现实环境中已经和当政者或公司对你的要求起冲突时,你选择继续坚持下去的风险有多高,而你又能够如何取舍甚至采取什么样的折衷方法,这个才是第二个问题。
我向来认为,国籍是想象出来的一会事,所谓美国人中国人马来西亚人的身份,更多时候是政治人物塑造出来虚构出来,以便以鼓动人们去相信或推动或进行一样事情。这不是说我对自己的国籍身份感到漠然,我不能轻易抹去我自小生长于这片土地的记忆和感情,但是我从来也不会因为政治人物 ‘马来西亚能!马来西亚利益万岁!’的声嘶力竭的口号而轻易动容激动。
这就是为何我说我是一个国家观念很淡薄的人,这就是为何我是一个信仰人权、民主和自由的人。因为只有追求人人平等,才是让每个人都尽量不会吃亏的最佳方法(至少截至目前为止这是最佳方法)。
也是记者:
记者的地位是超然的。记者报道的原则必须把个人意见(personal opinion)和事实(real fact) 分开。他应该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的中立者意理(neutral gatekeeper).
我讨论的重点在于战争报道或任何新闻报道的媒体伦理。而非个人对战争或任何新闻的个人看法或相信。
因为记者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宗教观,
和最重要的专业知识不足,都可能导致新闻报道出现不公和错误。因此,我们不难看见我们的媒体充斥着夸大事实求增加报章销量和提高收视率、以耸动方式报道的新闻。
这些耸动报道(sensationalism)参杂了记者本身的看法和价值观,有偏颇的言论立场,偏好的某种观点,这不仅伤害了新闻的可信度,对世道人心也有不良的影响。
如果记者在采访某些课题前(战争、堕胎、自杀、同性恋、民族和谐等等),就先预设立场,那么我们很难相信这个记者最终不会选择性报道或选择性理解真相,造成新闻偏见(news bias)。
你我都是记者,我们都了解政治环境,新闻机构的政策与媒介经营者的政治立场,可能影响新闻的正确和公正性这个事实。所以我可以认同你提出的折衷方案,了解现实局限,保护自己,通过其他可行之道,让真相呈现给我们服务的公众。既能达到拯救公义的目的,又不需要殉职谁不要?
但是,记者本身接不接受战争,不应该影响他报道真相的客观公正原则。否则,个人的相信和坚持会导致记者有意或无意的选择符合自己思想、信念及态度的讯息,避开与自己现有态度和观点不符合的讯息。
这样的立场和坚持,是危险的。
"如果记者在采访某些课题前....就先预设立场...选择性报道或选择性理解真相..造成新闻偏见...个人的相信和坚持会导致记者有意或无意的选择符合自己思想、信念及态度的讯息... ".
我觉得这句话很正确, 其实版主整篇的回应观念上很正确.我也完全赞成. 可是这些话和anonymous的建议有什么关系呢?
版主抛出的问题是"记者应该效忠于谁?", 言之乎是记者该怎么衡量取舍来选择他该效忠的对象. 这难道不是一个关于信仰的问题吗? 怎么衡量取舍也在于你相信坚持些什么吧.
其实anonymous也只是针对你的问题提出几个建议让你(或有类似挣扎的记者)更能厘清自己的情绪和挣扎而后做出个人效忠对象的选择. 至于之后他的新闻报道是否中立或掺入个人意见应该是另外一回事,不应该混为一谈.
我也同意anonymous说的,你(或你们的同行)可以尝试别把所有的问题都纠缠在一起,一件一件的厘清来考量也许可以让思路更清晰,答案也比较显而易见.
当一位记者知道了真相,就该让大家有知情权。如果大众不能接受国家领导人的决定,就算战败,也是民众的意愿。
其实当一位记者知道了真相,这只意味着该记者有优先权去决定该由他去公布真相与否。真相永远是真相,总有一天水落石出。让我来反问:如果你只是一个平民,你并不知道国家曾为了打胜战而做了些你认为不该做的事。当你知道这件事之后,你会有什么感受?
我倒觉得,记者本身该考虑自身所能承受压力的程度,不必为自己藉口。就算最终为了自己或家人的安全而选择不说,也是自己的权利。笑骂由人,只求无愧我心,对自己负责。
记得有位媒体人说过:“我不是那种会去冲撞体制的人,我没有那么伟大,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的确,你能说他怕事吗?好像并不全然是。尤其当他说,“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时候”,令我想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来。
记者应该效忠于谁?国家?所在机构?还是普罗大众?
想起你很久以前说过,记者,是一份良心的事业。
其实我们都知道答案了,只是做起来,往往并不如想象那般容易。
我不是记者,也不会怎样才叫好的记者。不过我觉得你现在就做得还不错。
话说回头,世界上的一些照片,给世界的人带来了一些震撼和刺激,如越战照片、切。古瓦拉去世的遗照等,都加强了当时国际性的社运。
我觉得带来真相的照片能够激起人们捍卫人权的斗志。
效忠谁?我想,效忠真相,和效忠全世界所有人才是最重要吧!集团、国家还是带有自私性的。真相是无私的,人权是世人的。
我觉得身为记者因该有什么真相或实事都要报上去。。“但”,登不登那是另一回事。。记者关不了。。也做不了什么。。你认为呢?:-P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