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November 2007

你不认同我的看法不要紧,但是希望你誓死都要捍卫我说出看法的权利。我很怕每个人都出自同一个模,不敢说出看法,不敢有异议、有主张,不敢面对自己的真性情,不敢担当,不敢作理性的颠覆,在应该说话的时候,突然失语。这样的失语,是一种罪,他们是良心的叛徒!

31 October 2007

用心感触生命

            30米长的临时小桥             Ulu Telom 的原住民村      步行了一个小时半之后,放了学的小朋友终于回到家。
你的心灵,多久没有洗涤了呢?

临时搭建的桥,把原住民跟外面的世界重新有了连接……

22 September 2007

商业化阴影下的媒体操守

离职后的这些日子,我决定让自己慢慢沉淀,好好梳理过去六年多来在媒体工作的获得与失去。即便是离职后的这段时期,我偶尔还是会接到一些观众的来电,向我提供情报,诉说社会的不平事,要求媒体报道他们的心声。看来,还是有很多人相信媒体能够帮他们伸张一点正义,所以如果媒体工作者能够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捍卫大众的福利,当人民的传声筒,发挥社会公器特殊的影响力,那么,媒体才不会辜负大众的期待和信任。

在转介个案之余,我也常思考,记者到底是为了什么,或为谁从事新闻工作?他/她必须遵守什么样的职业纪律和操守?

上个月,我有机会到菲律宾去和亚洲其他国家的媒体工作者一起学习。在“媒体伦理”这堂课上,我们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我们报出了各自国家传媒所出现的许多不正当行为,这包括媒体制造了严重失实的报道,对新闻进行别有企图的炒作、追求趣味低下的卖点,出卖版面或新闻时段换取利润、在报道中强化旧有价值的明显偏额、记者收取金钱为新闻“买家”说谎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择手段采集新闻、不考虑公众利益,不保护消息来源等等。

在道出大马部分媒体高层利用权力出卖视听时段,和商家一起误导阅听人,我的心情特别激动。我的菲律宾和越南同学则感慨地告诉我,在他们的国家,受访单位和机构甚至已经公然把一大笔钱放进信封或直接存入记者的银行户口来贿赂他们,他们称之为“envelope journalism”或“ATM journalism”。由于当地记者的薪水都很低,这是他们的额外津贴,媒体机构也不会反对记者这么做。

于是,我们对媒体操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逐层分析了传媒操守各个层面所面对的问题进行列述剖析。讨论当中,我们都认同传媒控制了公众的舆论,足以影响社会风气,扮演捍卫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政府的重要角色。因此,媒体操守,在某种意义上比个人操守更为重要。媒体工作者无论如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献身于公共利益,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想:如何把媒体人格化,让我们的媒体更像一个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如何提醒记者不要忘记他们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的群众,而非迎合老板的需求,只顾公司利益,未能为公众提供公正持平,客观中立的报道,而沦为公司的宣传喉舌?

我不得不承认,现时的媒体环境,根本不可能要求记者坚持专业操守。因为问题根源不在记者,而在媒体的老板,和代表老板在编采部执行决策的编采高层。要让编采部独立自主,让记者这个职业有尊严,就得提升整个专业的水平和操守。媒体老板必须尊重媒体专业,不要把记者看成是“打工仔”,要求他们凡事顺从,为五斗米折腰。

换句话说,媒体老板必须在利和义的矛盾冲突中间,取得平衡。媒体机构应当使用各种正当的手段,提高新闻或节目的素质,增强自身的公信力,借此吸引广告客户,以获取丰厚的回报。而非在获取利益的当而,不再捍卫社会公义。

我曾经一厢情愿的相信,媒体工作者必须仗义执言,“咬定青山不放松”,不向权威低头,哪怕遭受再大的磨难也在所不辞。可是现实中,我却发现,要公正报道新闻,客观分析事件,要报道真相需要很大的勇气,偶尔还要抵抗权威,真要做到“威武不能屈”,并不容易。

在一些欧洲国家如挪威,瑞士,法国的新闻编采部可以寻求跟媒体老板签订协议,老板同意交出编采权,让编辑部自主的根据新闻专业要求运作。但是大马媒体并没有享有新闻自由,媒体的操纵权都落在媒体老板、政党和财团手上,编采部受到当权派的干预,一旦触及“上头”的利益,记者将被要求置新闻专业操守于不理。

媒体前辈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向下属反映他们效忠于“老板”的心态,他们在做任何决定时都较关心媒体老板的利益而非公众利益。也因为这样的奉承心态和打工仔心态作祟,记者都会被指示做些“不惹麻烦”的报道,被教育在黑白之间的一大片灰色地带游离。记者务必要着眼公司利益,完全接受上层意旨行事,媒体机构里面根本没有内部民主和自由可言。

而那些不听指示怀疑上层决定的记者自然被排挤,被贴上种种负面的标签。新入行的记者看着编采高层公开被老板“修理”,自然变成唯唯诺诺,不敢轻举妄动。记者工作的目标也就慢慢转到保住饭碗,追求加薪,升职和更丰厚的花红。编采高层也就不惜放弃编辑自主权,不做会触及老板利益或会得罪权贵的报道,尽量避开地雷,以求保住自己的饭碗。

结果,调查报道、触动当权派神经的敏感报道已不再受到主流媒体的重视。媒体不会保障公众得到正确足够讯息,参与社会讨论,实践公民权和享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在着眼销量、收视率和广告收益的过程当中,我们似乎已经把受众当成消费者,而非一个公民。

“我们是商业媒体机构,凡是要看盈利,上层评估编采高层的标准以他们能够为公司招徕多少利润为考量。”一资深媒体人一语道破其公司制度的缺点。

可我始终认为,不管是国营或私营媒体,它依旧占用了公家相当宝贵的频道资源。跟大众切身利益无关的广告都不应该占用新闻报道的时段。新闻主播更不可公然为商家财团做宣传,刻意混淆广告和新闻的界限,或者将广告包装成新闻,在新闻时段堂而皇之地登场。

看见在屈服于金钱和权势的媒体机构里服务的记者经常不被允许报该报的新闻、说该说的话,坚持该坚持的理,我的心都隐隐作痛。再看见一些还有些许挣扎的媒体前辈选择忍辱负重,继续对违反媒体伦理的行为而抗争时,我常会激动得夜不能眠。我想,这种敢于挑战权威,纠正媒体不正当行为的行为本身甚至已经不再可以用功利和效用来衡量,而成为了对媒体沉沦,一种绝望中的信仰。

客观理解这些前辈的痛苦和行为逻辑固然可以在更宽大的制度框架中解读他们在主流媒体工作的两难,但是却无法合理化所有的新闻犯规。要知道,当媒体工作者只为想获利而出卖媒体专业,而将正义、公德、操守置于脑后的时候,也是阅听人对“舍义取利”的媒体感到厌倦和失望的时候。那也正是造就另类媒体通过无疆界网络蓬勃发展、挑战主流媒体公信力的时候。

作者注: 本文原刊于9月17日<独立新闻在线> 的独立专栏.

08 April 2007

被出卖的媒体专业

近年来的媒体生态,处于弱肉强食的高度竞争,为了抢食有限的市场,各家媒体使出浑身解数在收视率和广告收益上你争我夺。“置入性行销”大行其道,在追求商业利益的时候,媒体只会想到用最廉价、速成的手段,来博取最大量的阅听人。

“置入性行销”(Placement marketing)是指刻意将行销事物以巧妙的手法置入媒体版位或新闻及节目时段,以期借由既存媒体的曝光率来达到广告效果。“置入性行销”试图在观众不经意、低涉入的情况下,建构意识知觉(subliminal perception),降低阅听人对广告的抗拒心理。

国内媒体因为收视率的压力,充斥着耸动的琐碎事件,报道内容的煽情低俗导致外在形象滑落已经叫人不敢恭维,将新闻当成商品售卖的“新闻广告化”现象,则更从内部腐蚀了媒体的道德价值与公信力。

理论上,广告不应以新闻的呈现方式鱼目混珠,媒体机构决策者和记者不应该接受消息来源的任何利益,以免影响报道的公正与客观。

话虽如此,对于一个商业媒体机构来说,广告收益就是它们的衣食父母。媒体报道内容如果无法捉紧有着过动惯性的观众注意力,那就是“赔钱货”,广告收益大幅减少的话,媒体机构如何赚钱?

结果,一些媒体掌权人就教育记者:要在提高收视率的同时,也请帮忙想想赚钱的单元, 至少在收视率不理想的情况下,还有广告费稳稳入口袋。听起来匪夷所思,这样的思维却实实在在造成媒体机构的腐化堕落。

就因为商业利益上的考量,使得新闻广告化现象大刺刺以“编业合作”(编辑和业务)之名成为媒体政策。原本应该中立客观不受制于商家左右的记者,恐怕要暂时放下“无冕皇帝”的监督角色,放下身段、态度卑微地去和广告商打交道,促销商家财团的产品与服务,以达到协助媒体机构创业绩的目标。

如果记者这个时候还义正词严的辩驳新闻报道理应“求真求实”,媒体的编辑理应自主,应该和广告、业务、行销等部门彼此分开,那么,他的上层恐怕会群策群力,狠狠把他/她从飘摇的理想中拉回现实世界来,要他马上不要动用脑袋,只要安分写出可以赚钱的广告新闻就好,不然薪水花红哪里来?

结果,阅听人不难在每天接触的新闻报道中发现有极大比例是由活动单位出钱的“置入性新闻”。从购物,美容,保健,房地产,旅游展览,体育用品,活动标案等都无所不包,媒体的版面成为商家财团宣传的园地,严重伤害了报道的公正性,造成媒体专业自主、专业知能的沦丧,新闻伦理也因而瓦解。

最可悲的是:媒体成为广告商的代言人,而不是把关者,监督者。任何严肃的专题分析和调查性报道或中肯而可信赖的评论报导渐渐少了存在空间。

今天的新闻报道里面,阅听人常很难分辨究竟产业界的新产品研发成果,医药上或科技上的新突破,关于消费人健康的消费资讯或保健方法,究竟是真的具有报道价值的“事实”,还是已经被广告主花钱买来的“假新闻”和“真广告”?

更可悲的是:类似的媒体“编业合作”出卖了记者的独立性。记者工作时受到外界干扰,无法以其专业的态度来决定报道的角度或采访对象。最终成为被动的采访工具,一个编业合作政策的“执行者”。

更叫媒体工作者气愤地是,一些花钱买新闻的委托单位(商家/财团/政客)甚至还会越俎代庖,要求改稿审查,确保记者“扬善隐恶”,在报道中达到肯定与吹捧委托主的最终目标。久而久之,阅听人不再相信媒体,媒体短期内营收爆增,长期来看,却失去了长期建立起来、金钱也买不回的“公信力”。

媒体工作者渐渐抛掉所谓的专业坚持和伦理考量,冲盈利成为共同迈进的方向。这背后的驱策力量,其实来自越来越悲观的媒体前景。

一个前同事在看见媒体新闻时段被广告劫持的怪像时曾遗憾的对我发出这样的感叹:“我们的新闻像娼妓!谁有钱,谁就可以插入! ”。

犹记得,我当时觉得他这比喻无比粗俗。但随即又不得不认同这位前辈的看法,因为它贴切的反映了媒体机构普遍向钱看,“典当”媒体专业和尊严的悲哀。

在这种变相的资助和置入性行销严重违反专业伦理的情况下,记者该如何自处?如何力捍“公众知情权”,履行公众信托的责任?

如果媒体掌权人无法拒绝任何置入性的买卖交易,记者该怎么坚定维护新闻或节目专业与尊严?

阅听人又如何不轻易被媒体讯息所操控洗脑?

06 February 2007

真相。专业


每一张照片都是历史,能将时间、空间、人与人之间的记忆留存。

感人的、撼人的镜头,都存在着摄影者和被摄影对象微妙的互动。

以苦难为取材对象的摄影师,在面对冲突场面时没有发抖的权利。

哪儿出现状况,传来喧闹声,摄影师和记者就往那里冲去,拍下发生,记录历史。

这不纯粹是日常生活的留影,一份列常公事的执行,而是每一个活生生的历史记载的真实呈现。

那是一份责任的履行,一份荣誉。

然而,摄影师面对冲突场面时,该如何与被摄影者互动?要摄取一张充满张力的照片时,如何让被摄影对象感到被尊重?究竟要如何拿捏分际,才能做到对被摄影者有所帮助?

此外,记者如果同时是社运的参与者,是否可以和受访的苦难者同歌同泣?他该如何抽离,控制情绪,维持超然地位,表现自己的专业工作态度?记者或摄影师如何在第一时间放下个人情绪,做“最有力”最符合身份和专业要求的事儿?

演谁像谁,各就其位,就是专业。记录客观事实证据,表现维护专业的勇气和人性的力量,才能对所关切的人们和事件产生最实际的声援。


09 January 2007

记者应该效忠于谁?

休假两周回来,上班第一天同事就问我:“如果你是一个战地记者,代表你的国家去敌国采访新闻,而后发现不利于祖国的情报,但是这个情报对捍卫世界公众知情权很重要,你会效忠于谁?”

记者也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也可能是一个政党财团控制的媒体机构的员工,或者还可能与此同时有自己的其他兼职,涉及商业投资,那他/她也可能是一个老板。

当一个真相的揭露,可能危害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伤害到媒体机构的利益,或者威胁到记者本身的私利时,到底这个第一手情报应该发放给谁?报导应不应该求真求实?国家政党财团媒体机构和个人,哪一个应该获得记者效忠的优先考量?

如果记者严守公民责任,捍卫老板的利益,谁会得利?谁会受到伤害?在处理任何一个关乎人民权益,捍卫人民的发言权、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等天赋的基本人权的新闻时,编辑如何自强自主?报道如何客观公正?媒体机构如何确保他们的评论报道确实中肯而可信赖、确保最后呈现出来的真相,确实是真相?

“记者该效忠于谁?”我在这里公开这个问题,向媒体界前辈讨教,更希望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各位部落客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