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June 2005

为何选ROSLI?

  不久前,电视新闻曾经播出一段强奸案惯犯ROSLI的自我表露。 被打朦了脸的ROSLI对记者说:“男人只有一个女人是不够的,就好比天天吃咸鱼会吃腻,想吃鸡和虾一样。”他还坦言, 性感的女人他肯定不会放过,女性暴露的穿着,容易挑起他的性欲。

  尽管这则新闻是以干案累累的“酒店色魔”终于落网为开头,志在探讨强奸犯,周而复始的犯下相同的罪行的原因。但是,这个报导后来引起不少争议。

  有观众认为,电视台不应该让强奸犯赤裸裸大谈犯罪经。有一些同行认为, 这样的新闻不应该只有强奸犯的声音而已,而应该以专家或心理医生的病态分析作结束,才不至于误导观众,进而达到教育观众的目的。当然,也有同行认为,纯粹告诉观众一个强奸犯的心理状况没什么不妥。

  或许,一些问题,值得媒体工作者一起来思考。 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记者选择要突出这个主题,选择ROSLI?是因为ROSLI和落网的酒店色魔-马顺福同样年青时就干案? 还是因为这两名强奸犯拥有共同的性犯罪倾向?

  记者为什么要引述ROSLI的心理状态?是要让观众了解一个强奸犯干案动机?选择ROSLI是否就能说出马顺福的心声?还是因为个案年龄和入狱罪行相似,就能将两者“同等化”?他们的心理病是否就一样?有没有任何理据证明这个个案的代表性?有没有什么调查研究证明ROSLI,真能够反映大部分强奸犯的共同心理病?媒体处理这类报导时如何避免“以偏概全”的嫌疑?

  另外,让ROSLI道出性感衣着女性挑逗他的性欲的用意何在?会否强化女性引诱加害者的迷思,女性同胞应该自我约束的旧有观念,让家长以此机会教育家中少女,不要穿着性感?受听者对这报道如果有意见,又该通过什么管道来抒发?

  我始终认为,记者如何处理一则新闻事件,正考验着他们的认知与良心。而媒体工作者不能不认真思考他们的社会责任。

我在想,有没有其他角度来反映这个社会问题的严重性? 要知道,强奸犯干案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该怎么教育我们的孩子更重要的“危机处理”? 该怎么告诉我们的孩子,这些坏人根本就有病,他们需要治疗需要改造,而所有被强奸的, 不管有没有性感打扮的女性根本就没有错!因此,她们在被强奸后不可寻死,没有什么比保住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受侵害后,她们一定要冷静,要报案,不要沐浴,尽可能保留捉拿坏人的一切证据,以及做好医疗处理?女人绝对有美丽的权利,任谁都没有权利伤害她们。

  媒体工作者的职位代表了公众利益,媒体人该怎么向媒体教育这个目标,慢慢挨近?

03 June 2005

致命的毒针

  之前因为做爱滋病的专题报导,我访问了一个爱滋病患—阿发。他因为多年前吸毒之时公用针筒,而感染上爱滋病。我问:“为什么要公用针筒?难道你不晓得这样会交叉感染爱滋病吗?” 阿发的回答,相信也反映了许多瘾君子的最真感受。

  “你赌瘾发作时, 根本就不会去在意那支针到底清不清洁,手上有多十块钱, 你就会多买十块钱的毒品来吸。我们在公园里, 马来人, 印度人, 华人就这样传着用同一支针筒。不知道会变成AIDS。”

  爱滋病毒在阿义的不懂防备之下,已经潜伏在他的体内,伺机爆发。后来, 阿义是在一间戒毒所里,被验到感染上了爱滋病。当时,他甚至回想不起来,究竟是从何时开始, 自己的血液遭到污染。对于爱滋病的传染途径, 他和一般的吸毒者一样缺乏了解。对于这个人人闻声丧胆的病症,他从自己身上显现出来的种种症状, 一步步理解,并用很长的一段时间来重新振作, 面对生活。

  我发现,因为长期受到歧视和排挤, 像阿义这样的病患显得异常敏感。他们真的需要社会的接纳, 接纳他们过去所犯的错, 接纳他们染病后变得异常脆弱的肉体和心灵。他们真的经不起, 哪怕是一个眼神的伤害。但是,谈到接纳, 首先我们就得破除种种对爱滋病的迷思, 增加对这个世纪绝症的认识与了解。

  大马爱滋病理事会揭露,平均每天有19个爱滋病新病例。而有三成的妇女是受到丈夫的传播, 无辜受到感染。于是, 大马爱滋病理事会积极推动“减低伤害计划”,当中建议政府为吸毒者免费派发针筒, 就是希望能够降低吸毒者因为共享针筒,而传播爱滋病毒的风险。

  首相日前也表示, 尽管政府免费派发针筒和安全套予吸毒者, 作为对抗爱滋病传播的建议引起争议, 但是首相觉得这个建议值得一试。

  可是, 我们的社会, 特别是一些有很高道德观的宗教组织,一听到这样的建议就气愤填胸, 严厉的批判此建议的荒唐, 认为这样做只会鼓励更多人吸毒。我的疑惑是:难道那些原本要戒毒的人,会因为得到免费针筒而“被鼓励”继续吸毒吗?难道那些不想吸毒的人,会因为政府的派发免费针筒这项“优惠”,而选择毒品吗?如果对患上爱滋病的吸毒者采取“放逐政策”,就能马上控制爱滋病的蔓延,那么,为什么因为公用针筒而交叉感染上爱滋病的吸毒者居然占七成之多?

  反对免费派发针筒给吸毒者的人,都是所谓拥有崇高道德观的人。但是,他们可有想到, 事实上要协助一个吸毒者戒毒, 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偏偏这些无法在“一夜间”摆脱毒品的人,却是让爱滋病毒广泛传播的源头。而他们无辜的妻小, 大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爱滋病带原者!这样的交叉感染,肯定会引发更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这样简单的思考脉络, 搞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却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来争论不休? 因此我想说:那些才智不足, 盲目批判的无知妄大之徒, 才是爱滋病不断在吸毒者群体中加速蔓延和“减低伤害计划”胎死腹中的罪魁祸首!

02 June 2005

Ayam Oh Ayam!

  5月28号,电视上播出“Ayam Oh Ayam!”这个报导。

  画面上警方出动消防人员用各种器材撬开温泉疗养中心或酒店的房门,追击正在进行性活动的性工作者。画面出现的是性工作者衣冠不整或惊慌失措的穿上内衣,媒体的麦克风追着一名性工作者, 将她逼上死角毫无退路,记者问道:“你一天接多少客人,赚多少钱?”该名性工作者低着头,用长发盖着脸, 背对着镜头, 以微弱的声音回答:“一晚接10个客人, 赚300令吉。”

  媒体记者再以严厉的口吻说:“你上个星期不是遭突击检查了吗?为什么还做?”

  晃动的镜头追踪着 性工作者美好的身段和他们的恐慌,以及他们的无地自容。我们的公众的视觉观感被煽动了,主持人骂得更痛快。

  “这是一个如流着浓汁溃烂的职业……令人作呕的鸡……令人憎恨的肮脏行业……我们的政府几时才能铲除掉这些鸡?”

  我相信那一集的收视率会飙升。 而且我们道德高尚的观众说不定还会和那位英俊潇洒的主持人一起歧视这群“下贱, 卑鄙无耻的鸡!”

  我开始疑惑了。为什么同一个场景,那些嫖客却没有被镜头圈定?为什么嫖客没有被媒体追问婚姻状况和召妓的理由? 为什么观众没有机会看见他们匆忙穿上内裤的狼狈样?如果说涉及性交易的人都是不道德的,所有涉及者都是不正派的,那么,为什么这些“臭男人”没有同样被“越俎代庖”的媒体记者严厉审问?

  话说回来,性工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 她们自身不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权益, 不懂得保护自己。有者内心深处依然认为自己是堕落肮脏,见不得光的,因此不敢要求争取什么权益。比如他们不知道警方没有权利以“两个成年人在你请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而将他们逮捕。即使遭逮捕后她们也有权不说话,有权打电话, 有权请律师。他们更无需怕媒体记者,麦克风又不是枪,干吗非得告诉这些跟着执法组尾巴,只顾抢“独家画面”的记者,您一天接多少客人?

  为什么社会明明需要这个古老的行业, 却又不给性工作者一个明确的地位?
是因为这个行业出卖肉体就是下贱, 就不值得被尊重?您可以用你的专业知识,你的劳力, 你的技术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中换取金钱,那我请问您,为什么性工作者就不能用自己的身体, 在一个供求交易平台上获得应得的报酬?你说这些“鸡”下贱,那么,些渴望性交合, 为了满足最原始的欲望而去“叫鸡”的男人又清高多少?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价值观大翻转的社会。而媒体的不公平, 不客观, 不持平的报导,就是加强价值颠覆和强化旧有男尊女卑观念的罪魁祸首。

  “许多警察用过我们的服务后都不给钱,我们讨,他们就威胁要捉我们, 我们能怎样?”一位性工作者告诉我,因为害怕被逮捕,害怕曝光,她们长期被欺压,
被逼屈服于好色警察的淫威下, 被蹂躏而不敢吭声。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性产业在我国还处于灰色地带, 性工作还没有注册在案, 从事性交易的权利, 性工作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无法让客人达到性高潮而活活被打死。”她声音低沉又哀怨,我至今都不能忘。如果社会坚决认为,这些不道德的人,不需要得到执法组的充分保护, 那么,一旦服务的质量和价格方面起冲突,性工作者根本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得到解决,只能够通过“以暴易暴”的方式摆平。她们又怎样能逃出“命比纸薄”的宿命呢?

  要将性产业合法化显然面对极大的挑战。禁止性交易只能导致性产业更为边缘化和“地下化”。这将引起更多公共问题,包括性病的流行,“黑吃黑”,整个产业高度组织化,地下化。最后导致这些地下集团赚取更高利润,拥有更多资源来对付执法者。最后的最后, 执法难度越来越高, 社会成本越来越大。最大的受害者还是这群性工作者。她们不仅受到警方合法的打击,还要受到黑社会势力的非法盘剥,丧失基本人权,活得没有尊严……

  我始终认为,如果性产业带来的负面效应大到天地不容的话,那就赶快将性工作定为刑事罪, 斩草除根。不然,就请尽快宣布性工作合法化吧!

01 June 2005

无形的政府

  大马有史以来第一份整顿皇家警队的调查报告书出炉,大马皇家警察特委会为重振警队威望, 提出了重振警队威望的125项建议。我们特别针对警方涉及贪污的课题,到街头去访问,得到市民非常有趣的回馈。

  “有时方便啦! 他跟你讲你这个saman 是300块, 我帮忙你解决你50块就可以了! 有时15块都给, 他都拿!”路人甲以一种极尽嘲谑的语气这么回应。

  “警方有贪污对我们人民也是好的, 好像我们跑快车, 给了钱就可以过当咯!”路人乙觉得为了省麻烦,用钱贿赂警察理所当然。

  我在想,如果我们的社会没有守法的习惯,再多的法律也没有用!可不是吗?如果人民对警察贪污问题没有高度的自觉和共识,那么,任何法律都是空的!

  记得今年二月,我因为遇上车祸,必须到警局见曹长的难忘经验。当时,警局内几十个警察在办公室里轻松得很, 谈笑风生。 当时曹长不在, 里面的警察理直气壮的回应说:“Amoi, sarjan pergi bank sekejab, tunggu luar ok?”我满股闷气, 百般不解干嘛尊贵的曹长要用办公时间去银行?难不成曹长的工作还包括处理账目?再看见办公室里闲着无事的警员蘑菇来蘑菇去, 把我当隐形人似的, 我简直气上了头。等了一个小时后, 其中一个警察才决定代曹长处理我的案子。

  “你的报告看来没有认错的意思, 对方的报告一定也不会认错, 但是你们其中一人一定说谎, 说谎的那个人走出去一定会被罗里撞死, 就这样!”

  他的咒语和处理案子的方式叫我感到吃惊不已。用恐吓代替求证, 用权威镇压百姓疑问, 我们的警员哪里还能依靠求助?我觉得再跟这样傲慢的警员辩论是非对错也是枉然。

  步出办公室, 我赶紧下楼找摄影警员, 因为拖车佬已经把我的车拖来等待照相。一名胖嘟嘟的摄影警员动作缓慢的走出来, 跟随我到我车子的停放处。拖车佬远远的看见警员来到, 马上恭敬的向他问好。待这位警员照了两张相之后, 我居然看见拖车佬动作纯熟的往警员手心中塞了10块钱….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警员的傲慢与自大是由谁训练出来的了!它告诉我大马的民主根本没有生根。那警员明明在做他的本分事儿, 百姓干嘛要给他额外的“咖啡钱”?如果不是民众的默许和无知的盲目推崇, 那些警员哪敢狐假虎威?难道百姓真不知道所谓的政府官员, 就是像你和我这样的普通百姓辛辛苦苦的工作, 用纳了税的钱把他们聘用来为我们服务的吗?他们没尽责, 我们理应有权否定他们的工作表现, 要求他们极力改进才对?干嘛反过来让他们仗势欺人,把我们吓得半死? 不敢得罪不在话下, 还献上钞票加以讨好,把他们捧上天,不敢用监督的眼光来衡量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成果?到底我们要的是怎样的政府? 我们不得不承认,百姓过去一直以贿赂,走后门或攀关系把警察奉承到底, 纵容他们贪污,提供警方滥用职权的可能。

  今天, 看了皇家警察特委会报告书,我有很深的感触。不是说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吗?政府就是我们百姓的“公仆”。这种关系如果没有弄清楚, 再多的改革建议也是枉然。要杜绝贪污,首先就是要有一个完整, 独立又具透明度的机制去监督警察的违例行为,让你我百姓也有机会去投诉我们的“公仆”所做出的种种错误。

  “ 不然的话,无形的政府就会出现。就好像警察, 军队, 情报组织,这些就是无形的政府, 他根本就看不起民选的政府, 因为他不用被选出来的, 他有一种心态就是说, 政府可来可去, 我永远都在, 产生一种自大高傲的心态。 ”实事评论员黄永安这样告诉我,一语道破警方权力过大,乃至于产生官僚态度的起因。

  无形的政府多么的可怕呀!他们驾驭了法治,认为民选的政府以及他们的同僚或许可能也涉及贪污,因此,民选的政府多少也要给这些无形的政府一点薄面!首相要打击贪污,显然面对极大的挑战。到最后,任何整肃警队的改革巨轮都会碾过无数“无权又无钱”的百姓怨叹!我们迟早被训练成卑躬屈膝的小市民,不敢挑战无形的政府,活在不安全的社会制度中。

  5月28日,首相指出,政府将会召开内阁工作队会议,鉴定落实125项建议的先后秩序。6月1日, 首相承诺将会把“肃贪”列为主要议程。6月8日,首相在主持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内阁工作队首次会议后随即宣布,政府决定拨出25亿令吉, 推行160项兴建警察宿舍和建筑工程计划, 并承诺将大马警队塑造成有威望的部队。

  看见这样的报导, 或许普通百姓会以为首相好像已经狠下心来重振我国皇家警队,让它成为现代化,有坚毅精神,廉洁和具公信力的警队。可是,仔细翻阅特委会报告书,我们发现特委会建议把“减少犯罪率,整肃贪污,遵守法纪和人权”作为大马警队的3大改革方向,并把这三项建议的完成执行日期定在这个6月。而“提供更好的警察建筑物和房屋”这个建议的完全执行期限,则是在15年后, 也就是2010年5月。

  特委会在报告书中都有列明125项建议落实的时间表,因此,首相的“优先考量”叫我感到困惑。为什么会跟特委会的建议有那么大的出入?我们又该如何解读首相的决定呢?难道首相认为肃贪第一步是要有更巩固完善的警察局,为警察先生们提供更好的宿舍才行?在报告书出炉后的非常时期,难道赶快派些糖果来模糊人民视线,安抚军心,累积政治筹码,刻不容缓?我当然知道旌旗蔽天的千军万马能为巩固统治者的势力,更了解“合作比对抗更有效” ,可是......

  是的。谁也不想得空捉一把跳蚤在头上爬?管他报告书中揭露某高级警官每月纳贿20万令吉,身家达740万令吉, 管他什么退休警员拥有3千400万令吉财产。反正人民的记忆是短暂的,18条大鱼都这样溜走了,今天还有谁会去追问反贪污局到底有没有做事?报章报导警方目前正积极调查4名涉及贪污指责的高级警官。 但是,如果“没有提控权利”的反贪污局最终调查不出什么来,您不要大惊小怪,因为这不是大问题。人民很快就会淡忘。而特委会建议的那个同样“没有提控权利”的警察投诉及违例行为委员会到头来变成“纸老虎”,你也千万不要出奇, 反正人民的记忆是短暂的。

  所以啊!为了顾及较大的正义,在野党即使在国会为百姓的“最终幸福”争得满面通红,舌头发黑也没用,因为我们的社会还是有很多人并不觉得“法” ,可以赐予我们一个公平的社会, 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如果没有决心和持久的毅力去扑灭贪污,改变30多年来整个社会的不良思维和风气,要整顿警队形象,谈何容易?

  就这样,无形的政府,在你我的默许下,自然而然的建造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