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号,电视上播出“Ayam Oh Ayam!”这个报导。
画面上警方出动消防人员用各种器材撬开温泉疗养中心或酒店的房门,追击正在进行性活动的性工作者。画面出现的是性工作者衣冠不整或惊慌失措的穿上内衣,媒体的麦克风追着一名性工作者, 将她逼上死角毫无退路,记者问道:“你一天接多少客人,赚多少钱?”该名性工作者低着头,用长发盖着脸, 背对着镜头, 以微弱的声音回答:“一晚接10个客人, 赚300令吉。”
媒体记者再以严厉的口吻说:“你上个星期不是遭突击检查了吗?为什么还做?”
晃动的镜头追踪着 性工作者美好的身段和他们的恐慌,以及他们的无地自容。我们的公众的视觉观感被煽动了,主持人骂得更痛快。
“这是一个如流着浓汁溃烂的职业……令人作呕的鸡……令人憎恨的肮脏行业……我们的政府几时才能铲除掉这些鸡?”
我相信那一集的收视率会飙升。 而且我们道德高尚的观众说不定还会和那位英俊潇洒的主持人一起歧视这群“下贱, 卑鄙无耻的鸡!”
我开始疑惑了。为什么同一个场景,那些嫖客却没有被镜头圈定?为什么嫖客没有被媒体追问婚姻状况和召妓的理由? 为什么观众没有机会看见他们匆忙穿上内裤的狼狈样?如果说涉及性交易的人都是不道德的,所有涉及者都是不正派的,那么,为什么这些“臭男人”没有同样被“越俎代庖”的媒体记者严厉审问?
话说回来,性工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 她们自身不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权益, 不懂得保护自己。有者内心深处依然认为自己是堕落肮脏,见不得光的,因此不敢要求争取什么权益。比如他们不知道警方没有权利以“两个成年人在你请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而将他们逮捕。即使遭逮捕后她们也有权不说话,有权打电话, 有权请律师。他们更无需怕媒体记者,麦克风又不是枪,干吗非得告诉这些跟着执法组尾巴,只顾抢“独家画面”的记者,您一天接多少客人?
为什么社会明明需要这个古老的行业, 却又不给性工作者一个明确的地位?
是因为这个行业出卖肉体就是下贱, 就不值得被尊重?您可以用你的专业知识,你的劳力, 你的技术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中换取金钱,那我请问您,为什么性工作者就不能用自己的身体, 在一个供求交易平台上获得应得的报酬?你说这些“鸡”下贱,那么,些渴望性交合, 为了满足最原始的欲望而去“叫鸡”的男人又清高多少?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价值观大翻转的社会。而媒体的不公平, 不客观, 不持平的报导,就是加强价值颠覆和强化旧有男尊女卑观念的罪魁祸首。
“许多警察用过我们的服务后都不给钱,我们讨,他们就威胁要捉我们, 我们能怎样?”一位性工作者告诉我,因为害怕被逮捕,害怕曝光,她们长期被欺压,
被逼屈服于好色警察的淫威下, 被蹂躏而不敢吭声。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性产业在我国还处于灰色地带, 性工作还没有注册在案, 从事性交易的权利, 性工作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无法让客人达到性高潮而活活被打死。”她声音低沉又哀怨,我至今都不能忘。如果社会坚决认为,这些不道德的人,不需要得到执法组的充分保护, 那么,一旦服务的质量和价格方面起冲突,性工作者根本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得到解决,只能够通过“以暴易暴”的方式摆平。她们又怎样能逃出“命比纸薄”的宿命呢?
要将性产业合法化显然面对极大的挑战。禁止性交易只能导致性产业更为边缘化和“地下化”。这将引起更多公共问题,包括性病的流行,“黑吃黑”,整个产业高度组织化,地下化。最后导致这些地下集团赚取更高利润,拥有更多资源来对付执法者。最后的最后, 执法难度越来越高, 社会成本越来越大。最大的受害者还是这群性工作者。她们不仅受到警方合法的打击,还要受到黑社会势力的非法盘剥,丧失基本人权,活得没有尊严……
我始终认为,如果性产业带来的负面效应大到天地不容的话,那就赶快将性工作定为刑事罪, 斩草除根。不然,就请尽快宣布性工作合法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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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诺这行能防止强奸案,我会赞成合法。但我不知可行吗。。
不过,在我国,那是很难的。 回教‘国’。
诺不,就定为刑事罪。
赞成叫鸡的也不清高。(我也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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