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May 2005

心中一把尺

  大学毕业那年,我到泰北一个叫做‘回鹏’的少数民族村去当了一个月的义务老师。在当地台湾人开办的一中学的布告栏上,我仔细阅读当地中学生的得奖作文。我记得作文比赛的题目是”我的父亲”。

  一篇荣获第二名的作品深深感动了我。那位同学写着:“父亲临死前叫我做个好人,不要吸毒,不要盗取别人的思想…” 后来,我认识了那位优秀青年。 他是老师口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问他:“什幺叫不盗取别人的思想?” 他害羞的以不是很标准的华语解释道:“就是要诚实,要尊重别人,不要欺骗……”

  后来的后来,他顺利申请到身份证,来到槟城韩江中学念书,我和几个朋友共同负担他的学费,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孩子将来不论做什幺,一定不会变坏,因为他父亲临终的叮咛,已经成了他做人处世时心中的那把尺。

  去年九月,为了让筹备中的新节目 《寻找天使》 赶快成型,我写了一首歌,并邀请本地一著名唱片制作人谱曲。这名制作人亲自上我们电视台,了解节目要求,甚至观看了还不曾公开播放的节目片断。一个多星期后,他交货了。曲写得很好,由他旗下女歌手演绎这首歌,我们都很满意。

  上星期五,我们再度接洽这位制作人,告诉他《寻找天使》就要启播,希望他开始为我们制作主题曲。后来我们才发现原来他已经制作了一首歌卖给另一家私人公司。 歌名刚好也叫《寻找天使》。浏览了那歌词,我们惊讶的发现好多词都是源自于我们的原作。不同的是,他旗下的女歌手名正言顺的成为作曲和填词人。这样的“巧合”,让我觉得非常遗憾,我心想,他心中那把良心的尺究竟在哪里? 后来我摇了个电话找他,直接表达心中的遗憾与不满,而他给的理由是他联络不上我们,以为我们不要那首歌了,他甚至还辩护说:“词曲已经不一样了” …… 我说:“你不尊重原创概念,你背负了我们对你的信任!我们真的很遗憾。” 尽管这名制作人最后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包括引进该私人公司赞助我们的节目等等,但是,我已经质疑他心中的那把良心之尺。

  从那一刻起,这名制作人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荡然无存。我也开始不断思考何谓专业道德守则。我觉得专业道德或操守规范涉及的层面纵使太广,但是都离不开最根本的“尊重人格尊严” 。而只有通过社会意识层面上树立人本意识、诚信观念等等,尊重人格尊严才能蔚然成风。

  从事新闻工作40年的史丹福大学传播学系教授吴惠连曾说:“传媒最高的道德责任,是让自己的专业,能够有尊严的活下去。”因此,当我们的专业被侵犯时,我们就要发言,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和根本志气。

  我非常明白唱片的销量和道德准则最大的制约力量,来自广大市场。热爱本地创作的朋友如果晓得专业行为准则是建立在尊重原创概念、不盗取别人的知识产权,那幺,让我们一起杯葛那些操守沦丧的唱片制作公司,只有这样,商业伦理和道德操守才会有根本的保证!不然,我们真的不如一个当时只接受初中教育,却已经明了什幺叫做“不盗取别人思想”的山上少年!

4 comments:

pohling said...

during my recent Europe trip, i noticed a lot of foreign singers prefer to produce their own CDs and sell it to public though street performance. i think they are smart in a way to protect their copyrights! bravo:)

Anonymous said...

遗憾。。。

Anonymous said...

To err is human. Human being tends to make mistakes...due to greed, hatred and dilusion. Well, sometimes we jeopardise our own reputation and loose the respect from the community. Ignorance....what a pity! However, it's never too late to realise and turn over a new leaf...that matters!

亚特兰飞 said...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道德经》(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