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那年,我到泰北一个叫做‘回鹏’的少数民族村去当了一个月的义务老师。在当地台湾人开办的一中学的布告栏上,我仔细阅读当地中学生的得奖作文。我记得作文比赛的题目是”我的父亲”。
一篇荣获第二名的作品深深感动了我。那位同学写着:“父亲临死前叫我做个好人,不要吸毒,不要盗取别人的思想…” 后来,我认识了那位优秀青年。 他是老师口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问他:“什幺叫不盗取别人的思想?” 他害羞的以不是很标准的华语解释道:“就是要诚实,要尊重别人,不要欺骗……”
后来的后来,他顺利申请到身份证,来到槟城韩江中学念书,我和几个朋友共同负担他的学费,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孩子将来不论做什幺,一定不会变坏,因为他父亲临终的叮咛,已经成了他做人处世时心中的那把尺。
去年九月,为了让筹备中的新节目 《寻找天使》 赶快成型,我写了一首歌,并邀请本地一著名唱片制作人谱曲。这名制作人亲自上我们电视台,了解节目要求,甚至观看了还不曾公开播放的节目片断。一个多星期后,他交货了。曲写得很好,由他旗下女歌手演绎这首歌,我们都很满意。
上星期五,我们再度接洽这位制作人,告诉他《寻找天使》就要启播,希望他开始为我们制作主题曲。后来我们才发现原来他已经制作了一首歌卖给另一家私人公司。 歌名刚好也叫《寻找天使》。浏览了那歌词,我们惊讶的发现好多词都是源自于我们的原作。不同的是,他旗下的女歌手名正言顺的成为作曲和填词人。这样的“巧合”,让我觉得非常遗憾,我心想,他心中那把良心的尺究竟在哪里? 后来我摇了个电话找他,直接表达心中的遗憾与不满,而他给的理由是他联络不上我们,以为我们不要那首歌了,他甚至还辩护说:“词曲已经不一样了” …… 我说:“你不尊重原创概念,你背负了我们对你的信任!我们真的很遗憾。” 尽管这名制作人最后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包括引进该私人公司赞助我们的节目等等,但是,我已经质疑他心中的那把良心之尺。
从那一刻起,这名制作人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荡然无存。我也开始不断思考何谓专业道德守则。我觉得专业道德或操守规范涉及的层面纵使太广,但是都离不开最根本的“尊重人格尊严” 。而只有通过社会意识层面上树立人本意识、诚信观念等等,尊重人格尊严才能蔚然成风。
从事新闻工作40年的史丹福大学传播学系教授吴惠连曾说:“传媒最高的道德责任,是让自己的专业,能够有尊严的活下去。”因此,当我们的专业被侵犯时,我们就要发言,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和根本志气。
我非常明白唱片的销量和道德准则最大的制约力量,来自广大市场。热爱本地创作的朋友如果晓得专业行为准则是建立在尊重原创概念、不盗取别人的知识产权,那幺,让我们一起杯葛那些操守沦丧的唱片制作公司,只有这样,商业伦理和道德操守才会有根本的保证!不然,我们真的不如一个当时只接受初中教育,却已经明了什幺叫做“不盗取别人思想”的山上少年!
4 comments:
during my recent Europe trip, i noticed a lot of foreign singers prefer to produce their own CDs and sell it to public though street performance. i think they are smart in a way to protect their copyrights! bravo:)
遗憾。。。
To err is human. Human being tends to make mistakes...due to greed, hatred and dilusion. Well, sometimes we jeopardise our own reputation and loose the respect from the community. Ignorance....what a pity! However, it's never too late to realise and turn over a new leaf...that matters!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道德经》(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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