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January 2006

无私的人道关怀

  今早的“爱—开唛无障碍”电台节目,主持人彪民和李璘穿针引线,让听众了解我国政治难民的处境和面对的问题。我发现,许多听众都很理性的讨论这个课题。

  由于在2004年,大马政府原则上已经承认了1万名无国籍的Rohingya族为政治难民,让他们能够享有合法工作和受教育的权利。但是, 这个承诺至今还没有兑现,Rohingya族人的后裔目前还是没有办法到正统学校上课,不能合法工作,引起媒体的关注。

  而根据Rohingya族人权组织提供的数据,截至2005年7月,还有300多名的Rohingya族政治难民被大马执法人员逮捕,并关在大马各扣留营里。

  许多听众都认为,大马政府应该赐予这些政治难民基本的权利,包括让他们合法工作和受教育的权利。我觉得这就是社会良知,这就是对生命尊严、对“人”的公平关爱、理性关怀。我庆幸收听这个节目的听众都可以从细微处,看到大马政府处理难民问题的纰漏和不足点,勇敢提出看法,提出理性批评。

  一名男听众甚至批评大马政府在答应收留政治难民方面存有双重标准,只承认Rohingya族和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政治难民,而不承认同样来自缅甸,但是因为信奉基督教而遭宗教迫害的钦族(CHIN)政治难民。   老实说,在我作这个报道的过程中,这个问题不只一次在我脑海中盘旋,这是相当敏感的一块。因为,如果真要从“维护人权”的角度来看,我们确实应该在确定他们的确在原生国面对政治或宗教迫害后,就应该基于无私的人道关怀,给予这些政治难民同等的保护。

  但是,我们的政府却说,内阁需要更多时间去调查其他族群(CHIN, KAREN等)难民的身份和逃难背景,才决定该不该承认他们或暂时收留他们。换句话说,查明这些难民的来处后,大马政府将来也可能给予他们人道保护。

  这么一来,在目前这片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没有人敢质疑政府的诚意,媒体的报道角度,也不敢斗胆轻骂政府在处理政治难民的课题上不公正。

于是,我们只好专注报道政府原则上答应保护的Rohingya族难民群体所面对的生活困境,希望在这里居留了10多20年的约1万名Rohingya族难民真正得到政府的援助。大马Rohingya族人权组织主席的Zafar Ahmead告诉我们,过去一年来,他们还是经常被移民厅官员和警方逮捕、扣留,甚至把他们流放到边界地区,或遣送他们回国。

  “我本身在过去10年来,就曾经被逮捕12次,被关在扣留营,被流放到边界地区。我写信给大马人权委员会、人民之声等寻求协助,但是我们族人的生活,人身自由、基本人权还是没有获得保障。”

  因此,Rohingya族难民希望大马政府履行承诺,给他们合法的难民地位,并提供他们临时身份证,允许他们在大马合法工作和受教育。

  我想:如果连没有国籍的Rohingya 族还依然遭逮捕和遣返回国,那么,我们根本不用再要求政府怜悯其他来自缅甸的寻求庇护者了。这方面,大马政府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

  “我们将把他们(CHIN , KAREN等缅甸政治难民)流放到边界地区,过后就不再是我们的责任了,我们不需要基于人道主义,对这些不是我国公民的难民负责。但是如果联合国难民最高专员署(UNHCR)为他们注册,签发给他们难民证,把他们送到第三国家,我们会全力支持。”首相署部长DATUK SERI NAZRI的回应直截了当。

  尽管我们知道还有几万名非穆斯林难民在大马非法逗留,这些人,一旦被遣返回缅甸,可能会遭到宗教迫害。但是NAZRI重申,大马政府并没有签署1951年关于难民国际保护的日内瓦公约,移民厅官员和警方有权援引1959/1963年的移民法令来逮捕、扣留和遣送那些没有合法文件的外来移民(当中可能包括无法证明身份的政治难民)回国。对于那些没有合法证件的外来移民,一旦罪成,他们可被施于6下鞭笞,最高5年的监禁刑罚,或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

  为了避免政府错把政治难民当成非法外劳来对待,联合国难民最高专员署代表Volker Turk就表示,难民署在资源分享方面,愿意给以大马政府全力配合。 因为,只要加速鉴定政治难民地位的程序和工作,政治难民才能尽快拥有合法的身份,从此光明正大的在大马工作。他们的子女,也才能摆脱文盲的桎梏,并得到医疗卫生保障。


  所以,在联合国难民最高专员署和内阁还没有达致共识,携手拟出难民地位的认同机制之前,我们忙着讨论难民培训配套或大马容纳难民的社会条件等都是枉然!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那我又有一个问题了,如果我这里这三名缅甸人持有的UNHCR信件但是没有任何SUPPORT DOCUMENT,那么他们是合法在这里工作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