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August 2005

法治“倒驶”

  事实上,有学问的没学问的都知道,性行业和吸毒群体无处不在。

  但是,我国仍然存在着许多具争议性法律,这些法律的存在美其名是要保护公共安宁,事实上却间接导致政府提倡的公共卫生计划以及控制爱滋病蔓延的所有努力面对失败。

  您看, 我们的政府提倡安全性交,以避免爱滋病的蔓延。 但是,与此同时,警方的扫黄组却以性工作者身上所搜到的安全套,作为扣留他们的其中一个证据,造成性工作者害怕携带安全套,以避开警方的逮捕 ,最终无法保护自己。

  我们都知道,许多性工作者患上性病或爱滋病时,经常受到政府医护人员的歧视,而被逼转向私人疗所求医。我们也知道,一些还没有把性工作合法化的国家,已经设立“特别诊所”,给性工作者提供医疗和辅导服务,并强制性要求性工作者每隔三或四 个月作身体检查一次。

  但是,我们的政府却执意认为, 设立特别诊所等于承认性工作者的存在, 会让人以为大马政府已经承认了娼妓业,鼓励性泛滥, 这是非常不道德的做法 !我们情愿让性工作者, 嫖客和他们的妻小暴露在感染爱滋病的风险中, 也不要承认爱滋病的阴影,每时每刻潜伏在灯红酒绿的性交易中。

  结果, 我们继续宽恕嫖客, 歧视性工作。承认性行业的存在,却以“妨害风化”的名义,援引1955年的轻微过失法令,来逮捕性工作者,让他们面对最高1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1个月或两者兼施。

  我们不愿为低级的“鸡”争取她们应得的权益,只要确保性工作者无法享有与其它行业相同的各种国家福利。结果,这个产业往往“合法的”被黑社会控制,性工作者最终沦为性奴隶。 行业的地下性和流动性也导致她们成为警方干扰的首选对象。

  今天, 还是有很多人强烈反对政府派发免费针筒给吸毒者。但是,这些人或许还不晓得,很多吸毒者因怕被警察捉,都不敢身带针筒。 最后, 他们唯有请“专人”帮他们静脉注射毒品。

  或许还有人不晓得,吸毒社群都有自己的吸毒巢。在那个地方,他们也有自己委任的“doctor”, 这个“doctor”其实就是吸毒者。 他将帮忙其他不敢自己使用针筒的同僚静脉注射毒品。他平均一天可以跟数十位瘾君子注射毒品。针筒的不足以及卫生意识的低落,一旦“doctor”没有做好针筒的消毒工作,我们正担心,他将把爱滋病毒广泛的传播出去。

  “每个人给他打针的话,都有给他代价,比如说给他一块钱,他为了赚一块钱,就跟其他人打针啰。因为其他人怕拿到针筒嘛,拿到针筒的话,警察捉他们去坐牢。”

  Ikhlas 中途中心的社工向我透露,“doctor” 平均每天跟数十名瘾君子注射毒品。谁都无法担保“doctor”所使用的针筒,真有经过完全消毒,特别是当这位doctor可能也处在毒瘾发作,心神不宁的状态下执行他的任务。

  在公共道德和净化社会的名义下,我们的执法官员正在做着一些他们认为对的事, 用崇高的 “法”作为后盾, 继续拘捕性工作者和瘾君子。可是,我们却没有一套完善的计划,协助这些灰色群体活得更好, 最终制造更多的地下活动,进一步剥夺了这些高风险群体享有人身安全, 健康福利以及工作条件的权利!.

  所以, 请您跟着我用福建话念念上面的标题。谢谢!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已经跟着你用福建话念标题了。

Anonymous said...

哈哈!